伦敦时间 2011年12月22号 晚上9点47分
来了伦敦差不多四天,在一间伦敦的大律师楼傻傻地混了这几天。感激我在Lincoln’s Inn的Sponsor,在第一天认识他,今年十一月一号,Lincoln’s Inn 的Sponsorship Night。他知道我很努力地在找机会,就帮我安排了在他的Chambers spend a week, 圈中人称-mini pupillage。原本的计划是一个星期,由于圣诞将至,很多人的心情早已经放假了。所以今天,第四天,差不多两点半,我们都回家了。明天也不用去了,反正他也没有回Chambers。其实我真的很感激他,虽然有时他回复我email需要好几天,可是这也很正常。这里的大律师都好像全部都很忙很忙的。这几天,所有午餐都是他帮我付的。虽然不是什么山珍海味,只是三文治巧克力等,可是我真的很感谢他。跟了他好几天,好像他是哪间咖啡厅的常客,所以四天我们都吃了同一间咖啡厅的三文治。哦,星期三因为我和他同房的另外一位barrister在谈东西到午餐时间了还没空,他看见了就帮我买了午餐,而且还是平时我在吃的。原来要做一位barrister真的不简单,观察力也要非凡。他人很好,和我一起走去法庭时,没有要我帮他拉好像港剧看到所有大律师似乎都会拉的行李箱。我有自荐我帮他拉,反正这些都是pupil应该做的。他说不用了,不过他也说,pupil要帮师傅拉行李的意义,是要让他们从低学起。
有时候,真的很感慨。在伦敦大律师楼混了几天,一直都是听他吩咐,跟着他。跟了他上法庭,看他打官司;虽然只有一天(最近上庭案件不多),不过见识很多,上的,还是Royal Court of Juctice。帮他从一堆又厚又多地法律书找资料,做他给的练习;虽然所有东西都是on your feet, 至少我学会怎么去开始,见识一个真正的英国教育制度,一个以后身为律师,或者所有行业该有的独立,和自主。他不严,第二天的后半天他还让我去听在英国现在很轰动的Levoson Inquiry,说我还可能可以见到明星。我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,不过总该要学会融入他们的社会,我还是选择去了。
这几天,我很开心,虽然过得是典型上班族生活,一早起身搭捷运,下班跟人挤沙丁,不过我很享受。跟他一起走去法庭的路上,感觉真的好爽,真的好像我是他的徒弟一样。走在伦敦街上,大律师的身旁,还要当时他是已经穿好wing collar了的,人来人往,至少可以消除外国人都是来当外劳苦差的印象;坐在伦敦大律师楼的办公室,外面是典型的英国古代律师楼建筑还有风景,今天甚至传来钢琴声,让我更下定决心要在这里找到一份工作,不是,是成为这里的大律师,就算这几天我看的书看的文件,超过几千几万个字。
Chambers里的barrister们也不错,我还跟跟他同房的聊了很多,他也教会我很多。虽然我认为我没有让他们对我留下深刻印象,不过至少我该满足,再努力。虽然这里的人还是少了中国人的那份‘情’,可是有这样的机会,至少让我知道我没有必要对自己的希望绝望。人该学会满足,我会再接再厉。我的Sponsor还会和我保持联络的,还有CV,还有Inn 的Sponsorship Night,还有他跟我说还有什么需要帮忙尽管告诉他。也许那时客套话,platitude,无论如何,还是会谢谢他,至少我人脉广了一些。
这一次,也是第一次的mini pupillage结束了。不舍得。不舍得伦敦大城市,不舍得坐在大律师楼工作,不舍得身为大律师徒弟的身份。
也许自小没有爸,打从第一次和我的Sponsor接触,他答应帮我安排mini pupillage,希望可以打开我的门路,这几天对我的照顾,我就感觉到很温馨。原来一直以来我渴望父爱缺少父爱的事实,没有离开过。也许对他来说没有什么,也许对很多人来说都不以为然。可是我真的很感激。以一个单亲孩子也好,一个希望留在英国的国际学生也好,谢谢。

后来你有留在英国工作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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